洁净生产区的要求有哪些?
1、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实现的工艺过程和能实现但后仍进行无菌操作的工艺过程,应在洁净生产区内进行。
2、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应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处理场所,不能的原料前处理、产品封罐、成型场所,产品后的暴露环境,内包装材料准备区域和内包装间,以及为食品生产、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
3、洁净生产区域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相应的洁净室级别合理布置。 生产线的布置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间断。
4、生产区域不同互连车间应满足品种、工艺的需要。 必要时应设有缓冲间等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缓冲间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
5、原材料预处理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
6、在生产车间划出适合生产规模的区域和空间,作为物料、中间产品、待检产品、成品的暂存区,严格防止交叉、混乱和污染。
7、检验室应独立设置,并采取适当的排气、排水措施。 产品检验过程中有洁净空气要求的,应设置洁净工作台。